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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:出不出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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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小川就这样,手脚被绑,和一群民夫被官兵一路押送着,朝长城方向赶去。
  
  这一路,风餐露宿,好在易小川身体素质过硬,慢慢也适应了。
  
  毕竟只是民夫,不是罪犯,那群官兵待民夫老实后,也不再打骂,只要不逃跑,都便任由这些人三两结伴前行。
  
  都是苦命人,哪有什么贵贱,这群看守的士兵,也得陪着这些民夫在长城内外荒无人烟的沟壁处,驻守数年。
  
  一路上,易小川的武艺,还有独特的热心肠,很快便赢得很多民夫推举,成为这群民夫的领头人。
  
  在易小川的扶持和鼓励下,他们这群前往修长城的民夫队伍,竟然都奇迹般全部存活。
  
  易小川的这些举动,也引起那看守将军的注意,对方和易小川比试一场后,竟然还输给了易小川。
  
  将军不但不恼怒,还英雄惜英雄,对其特别优待。
  
  不愧是天选之子,在哪里都会顺风顺水。
  
  易小川这边混得风生水起,而高要那边却已经在生死边缘挣扎。
  
  官奴身份低贱,每天在官府衙役的组织下,干各种体力活,吃的稀饭烙饼,这样的体力活,可每天还是两餐。
  
  最关键一点是高要这种现代人,哪有什么体力干重活,第一天就把腰压伤了,被看管的差人拿木棍,又把腿给抽得又红又肿。
  
  到了晚上,自己分配的被子,还被同寝室的官奴抢走,高要只能躺在冰冷的屋檐下渡过第一个夜晚。
  
  这一晚半夜,他被冰凉的雨水冻醒,雨水冰冰地拍在他脸上,他眼泪和雨水夹在在一起,咸咸的泪水顺着眼眶流入他紧咬的嘴唇里。
  
  这一刻,他脑海无比清醒,仇恨和悔恨充斥他的内心。
  
  他突然想起当初那个大叔和他说的话。
  
  “小心刘邦,遇到刘邦最后躲得远远的!”
  
  可此刻他醒悟已经晚了,自己已经被刘邦坑惨了。
  
  高要虽然读书少,但是并不傻,今天听其他官奴谈论的话,他已经明白了,自己被刘邦出卖了。
  
  官奴十死九生,就算运气好,熬过去,也一辈子没自由。
  
  自己完了,自己这辈子也完了!
  
  至于要怎么改变自己未来命运,高要现在也不知道,他现在剩下的,只有仇恨和悔恨!
  
  韩春明不是没想改变高要的命运,但是自己已经做过提醒了,要是高要真走原先的老路,那只能由他自己了。
  
  何况高要对他来说,也不是必须要救的人,对方对于他来说,不过是记忆中一个影视剧中的角色罢了。
  
  随着他一路朝秦朝边境方向出发,心情也变得越发沉重了,早已经忘记咸阳那个高要了。
  
  因为这一路走来,他所见到的,让他终于知道秦朝为啥只十五年的寿命了。
  
  秦朝虽然很少地方发生饥荒,但是比饥荒更严重的事,却比比皆是。
  
  秦朝的税率并不算太高,但是种类繁多,甚至连祭祀,都要交税,各种杂税加起来,几乎占一个家庭的总收入大半。
  
  如果税率多点也就算了,只要能养活一家人,也就熬过去了。
  
  最关键一点是,秦朝的每个家庭,必须要出一个成年男子去服徭役,这个期限是一辈子,从十七岁服役到五十七岁。
  
  如果家庭成员超过五人,便还得抽取一人,每年都得服徭役一个月。
  
  家中父亲和大儿子都要去帮国家干活,家里的地,就妇女和两个小孩干,这种情况,家里能有啥好收成?
  
  可这个年代,平均年龄才三四十岁,能活到五十七岁的成年男子都比后世八十岁老人都少。
  
  这个年代,北方地区种的大多都是产值很低的农作物,比如小米,一亩地一年也就收几十斤而已。
  
  男人一年匆匆忙忙把种子播到地里,便去服徭役几个月,等农作物成熟后,便回家收割,收成多少,纯粹看老天爷心情。
  
  唯一的优点就是这个年代,地广人稀,每户人家基本都有几十亩地。
  
  但是实际上,大部分老百姓,都是一年到头都在干活,少干一天,就得饿一天这种状态。
  
  日积月累下,老百姓心里的情绪和不满,都在挤压,直到会有爆发的那天。
  
  秦朝这数千里的官道,和遍布全国的军事堡垒,都是这些民夫一手一脚给铺设起来的。
  
  三十万民夫去修长城,七十万民夫去骊山修皇陵和阿房宫,这些人大多都客死异乡。
  
  除了服徭役外,秦朝还有上百万人的军队,虽然秦朝已经统一了六国,但是秦始皇的敌人可一点也不少。
  
  五十万军队征战百越,三十万军队常年驻守边境防止匈奴入侵,剩下国内还有数十万军队看守徭役和参与各种军事防御。
  
  才两千多万人口的秦朝,几乎这个国家的成年男子,一生都在为国家服务。
  
  一个国家,大半人口都在为这个国家服务,这样的国家,本身就有些病态了。
  
  几年后的陈胜吴广,靠着三百人,便如同一把野火,彻底点燃了乱世开局,让这个国家彻底毁灭。
  
  当然,秦二世上台后,制定了更加残酷的秦律,就是压垮秦朝的最后一跟稻草。
  
  这一路走来,韩春明最少遇到了十几波山贼劫匪,大多都是民夫和逃难的徭役,甚至还有一些犯罪的兵卒。
  
  韩春明刚开始还杀了几批,但是后来,见实在太多了,也彻底没那心情杀了,只杀几人震慑过后,便独自离开。
  
  而且随着边境越来越近,人烟也原来越稀少,这里的老百姓过得更加艰苦。
  
  大部分老百姓都是面色黝黑,一家人一辈子都是低着头在地里干活,时常还得遇到官府和各路山贼抢掠,苦不堪言。
  
  韩春明在荒无人烟中,独自骑行了三天,才终于见到一座边境小城,周围都是荒无人烟的石头荒山,远处还有漫天黄沙和戈壁,周围除了一些山间猎户外,基本看不到半个人影。
  
  韩春明吃了三天的烤野味,看到人类聚集的城市,也终于松了一口气。
  
  还没进城,韩春明便看到官道上,一行兵卒押送数百名穿着奇装异服的囚犯,从远处朝城门处走去。
  
  这些囚犯男女老少都有,脚上带着铁链,手上还被绑着,一串串,被数百名士兵驱赶前行。
  
  原本这种情况,韩春明也不会好奇,但是他很快便察觉到这些人好像不是秦国人,而是异族。
  
  因为这些人不管长相还是服装打扮,都不同于秦人,难道是匈奴人?
  
  可匈奴人可没这么高大,这群人身高比周围人都高了许多,不管男女老幼,都是体型巨大,特别奇怪。
  
  这群人中有十几人身材特别高大,几乎超过两米,每个人都是身材壮实,如同大猩猩似的。
  
  而且每个人身上都血污,还有些手臂明显耷拉着,已经断了,显然都是受伤状态。
  
  韩春明骑着马,也随着这群人进了城。
  
  韩春明早在咸阳地界,便搞了一张这个时代的身份令牌,这个年代伪造身份令牌不算太难,何况韩春明云游四方,很少在一个地方待,也不怕官府查。
  
  就算被查,他也不惧怕,靠着一匹马,一把秦剑,就算数十人,他也可轻轻松松杀穿。
  
  这个时代对他来说,仿佛就是一场人生游记,感受这世间万物,和百态人生。
  
  他也不确定自己最终会去哪里,只想一路朝北走,去远方看看。
  
  韩春明进了城,便发现此时热闹非凡,商业也很发达,来往穿着各种奇特服饰的商队络绎不绝。
  
  他很快便在一个客栈安顿下来,他准备在这座小城休息两天,补充一些食物和水,再出发。
  
  再往北走六十余里,便到了秦国边境,韩春明和城里老人聊天才得知,出了边关过后,周围方圆数百公里范围,有七八个小国。
  
  这些小国人口不多,大多都是数万到数十万人口,平常靠游牧生活,放羊放牛,到了艰难地时候,便四处抢掠。
  
  也有一些小国,靠着依附大秦求得生存空间,每隔数年,便上供一些财物和特产给秦国,这些小国夹在匈奴和大秦之间,偶尔灭国,也是时常之事。
  
  除了这些小国,还有无数大大小小的游牧部落,遍布关外那片土地上。
  
  这里离边关地带还有六十余里,不算近,也不算太远,基本算得上安全,周围数十里,只有这一座城。
  
  所以每年要出关的商队络绎不绝,靠着这些商队刺激经济,这座叫繁星的小城,过得还算滋润。
  
  此城已经有三四年未曾受到外族骚扰和袭击,安定的生活,让繁星城越发繁荣。
  
  这里的繁荣,主要功劳,还是因为秦国这个强而有力的政府,秦国在从数年前,便在边关一带,驻守了数十万大军,震慑周围的异族。
  
  不过震慑归震慑,那些异族为了生存,依旧会时不时来秦朝边境附近打打秋风,比如抢掠一些商队,老百姓之类的。
  
  而且那些小国和小国之间,也不是很太平,时常为了女人和牛羊发起战争,一些走投无路的异族,想袭击边关的秦兵哨所,也是常有之事。
  
  除了这些小国外,秦国最大的敌人,是匈奴人!
  
  匈奴这个族群有数百万人之多,他们分布的面积,比现在的秦朝面积还大,匈奴人天生凶悍,是秦朝最大的外族敌人。
  
  除了匈奴外,还有东胡那些外族部落,都遍布在数千里的边境地区。
  
  不过这些对于韩春明来说,仿佛是一座未曾开启的宝藏,和老人的聊天结束后,韩春明便心里已经有了打算。